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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工程监理四个规范的试行

更新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76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安康办发〔2017〕号》。《国务院关于转发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指导通知》(国文[2019]19号)。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监理服务标准化进程,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建立中国监理协会近日发布《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条例(试行)》《市政工程监理物资管理规范(试行)》等四项规范。


本规范详细阐述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和材料管理人员的材料管理职责,了解了材料管理项目中的工作要求。同时,分别对上课准备、上课发放、上课批复、上课验收、上课记录、上课分类、其他上课材料停止标准进行了规范。要求对监理材料进行日常管理、验收、交接、保管,规范监理材料的管理。


四项规范的试行表明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这就要求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更加重视日常监理工作,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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