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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对市政道路胡乱整改涉嫌违法

更新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940

大小新闻5月19日讯(通讯员 夏蕾)近日,市综合执法局泉山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发现有市民在福溪居南门的人行道上,发掘城市道路。执法人员请求施工人员出具《城市道路发掘答应证》,施工人员表示并未办理审批。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现场停止检验勘验,制造了现场勘验笔录,并对现场拍照片取证,同时下达《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矫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刻中止道路发掘行为。执法队员告知施工人员,擅自发掘城市道路不只会损坏城市道路根底设备,形成交通事故,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及平安,而且会形成扬尘污染,影响市容环境。未经审批擅自发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背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即使是施工量较小,没有对道路停止大面积的发掘,也必需按规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发掘城市道路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也提示广阔施工单位和市民请盲目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化施工,保护公共设备。


法律链接—违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制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发掘城市道路;”之规则。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则,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矫正,能够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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